辽宁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2月7日开始报名

导语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2月7日起报名,大连市普通高中高二在校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网报时间为12月7~17日。

  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5年12月7日开始,首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的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至17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均视为放弃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报考对象

  我省普通高中高二在籍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参加过我省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考试科目的学生可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其他人员(年满十八周岁)可以自愿参加考试。普通高中高一在籍学生不允许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报名办法

  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地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进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提交并保存。

  初考考生报考科目为全部10个考试科目,补考考生报考科目为所有未合格考试科目;考生须选择应试的外语语种;实行朝鲜语、蒙古语授课的本民族中学考生还须选择民族语言答卷类别;具有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学籍的考生,考生所在学校项须填写学籍所在中学;未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考生,考生所在学校项须填写原学籍所在中学;其他人员可不填写此项内容。

  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地点)分配如下: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在籍考生报名点为考生学籍所在中学;未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点为原学籍所在中学;其他人员报名点为县(市、区)招生办。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身份验证信息采集,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除持居民身份证件外,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学籍考生须持普通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学籍注册时间),未取得高中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持同等学历证书;其他人员须持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对考生报名有关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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