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起 幼儿园留作业将最高罚1万

导语 幼儿园作业是大多数宝爸宝妈们吐槽的事。忙于工作的父母们不仅要关心孩子的作业问题,还要关心学校教育问题。2017辽宁幼儿园新政策来了,幼儿园留作业最高罚1万。

  辽宁省近日发布《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将从今年9月1日实施

  ●幼儿园教职工打骂、体罚或侮辱儿童,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三千元罚款。

  ●组织入园考试、小学化管理和布置家庭作业,逾期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将处一万元罚款。

  禁止组织考试、小学化和留作业

  《条例》规定,幼儿园应当为儿童提供适宜的活动和生活环境,配置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符合有关安全质量和环保标准的玩具、教具和读物,并为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供多功能的游戏材料。禁止幼儿园组织入园考试或者变相考试;实行小学化教育,布置家庭作业,要求家长购买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参加应当由幼儿园完成的任务;举办以超前教育和定向强化训练为目的的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组织儿童参加营利性或者无安全保障的活动以及其他有损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对于组织入园考试、小学化管理和布置家庭作业和购买教辅材料等情况或者违反规定聘用人员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降低其评估等级,处一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其主管单位给予处分。

  公立幼儿园政府定价

  《条例》规定,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夜间住宿费外,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定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与举办者签订的协议收取,收费标准和核定方法由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等级和本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制定。

  体罚、打骂、侮辱儿童罚款三千

  《条例》规定,禁止幼儿园教职工打骂、恐吓、侮辱、虐待、歧视儿童,或者指使他人实施此类体罚、变相体罚行为;禁止向儿童宣讲有恐怖、暴力、迷信等内容的故事。

  幼儿园教职工打骂、体罚或侮辱儿童等情况或者将儿童交与除家长和受托人以外的无关人员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三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所在幼儿园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教育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教师撤销其教师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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