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学籍卡记录学区认定结果

导语 大连市学区认定结果是如何记录的呢?需要什么材料?详情请查看下文。

  认定材料:(上交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1.产权房:带房产证,购房发票及户口本

  2.使用权房:带房产证,户口本及取暖费的收据(近期水电煤气费缴费单-有地址的,有限电视缴费单卡)

  3.贷款房:贷款合同、发票及贷款保险单、户口本

  4.扶靠老人的(父母双方老人),带房产证、户口本及父母双方家长的无房证明(由大连市房屋交易中心提供),(扶靠老人的含义是学生父母无房子,一家三口户口无迁移,才认定扶靠老人)(特殊情况:离异的,需提供父母的离婚协议书,如父母一方户口是后迁入的,需提供迁入前的房产证)。

  5.借读:学区内购房的,按学区内入学,无房的借读生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初中学校。

  学籍卡记录学区认定结果:

  学籍卡填写说明:

  1.“建卡学校”填写校名同时加盖学校印章;

  2.“学籍号”在电子学籍网上自动生成,由建卡学校填写;

  3.“初中报名流水号”市招办统一分配,由初中学校填写;

  4.“借本、借择”分别指购房借读生本学区、外学区;“借读”指租房借读生;

  5.如果是外籍或者港澳台学生,可在“借读”一栏内注明。

  6.学区认定情况在“认定结果”一栏内加盖条形印章。“认定学校”一栏内加盖学校印章。

  学区认定过程中,必须保证三次都被认定为本学区学生,中考时才能享受指标待遇。被认定的学校,不一定是同一所初中,但孩子不能有择校、借本、借读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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