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解读

导语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2020年6月15日)

  下面,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

  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为了鼓励学生就近入学,我市从1993年开始实行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政策(以下简称“指标到校”政策)。所谓“指标到校”,就是指在初中升高中录取时,从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确定一定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具有大连市户籍且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的初中学校的“学区内”应届毕业生。对市内五区(以下简称“市内”)来说,具体流程是,依据市内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和市内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学区内”学生数,将市内各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即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以下同)的指标分到市内各区,市内各区再将分得的每一所市内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到校生”数分配到区内各个初中。中考招生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先录取报考统招志愿的学生,再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指标到校生”。也就是说,对大连市户籍学生,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均在“学区内”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将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有过不在“学区内”学校就读的经历,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随迁子女在连取得学籍且初中期间均在“学区内”就读、在中考报名之前落户大连的,初中升高中时将享受“指标到校”政策。这里特别提醒随迁子女家长,如果有条件将户口转到大连,请一定要在您的孩子当年中考报名开始之日前办完落户手续 (如果中考政策有调整,以调整后政策为准) 。

  2020年,市内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占市内总招生计划的70%,同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因此,这里提醒各位即将小学毕业升入初中学生的家长,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初中期间不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对将来报考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各种不利影响。为了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请让您的孩子初中到“学区内”学校就读。

  二、判断一个学生是否是“学区内”的依据是什么?

  上面在介绍“指标到校”政策时提到一个“学区内”的概念,也就是说,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的前提,必须是学生初中期间均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判断一个学生是否是“学区内”学生,主要依据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的“居住证明”和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居住证明”指以下情况:①有住房者,须提供住房权属证明(产权证、使用权证、合同等材料),包括产权住房(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等)和使用权住房(公有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因贷款购买住房而暂无住房产权证者,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材料原件。②无住房者,须提供学生家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信息查询表》(这里特别需要提醒家长的是,从2018年5月2日开始,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推出便民措施,依托网络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本着“让家长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原则,简化家长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学及学区认定过程中房屋信息查询业务的流程,在市内五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设置专门服务窗口,由原来家长本人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改为家长只需要到学校提交相关信息,学校将信息采集完成并征得家长同意后,按照规定的流程到各区行政服务大厅集中为家长办理查询,全程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学校接收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要求户口簿和住房权属证明一致,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两证不一致,以学生家长住房权属证明为准安排学生入学。有多套房产者,以实际入住的住房权属证明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学生家长有独立住房权属证明但另外还与其他人共有住房权属证明,按学生家长独立住房权属证明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对无独立住房权属证明或无住房等其他情况,须依据学生家长租赁住房登记备案的信息及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本着公开、公正和有利于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者,即为非“学区内”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到校生”资格,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三、小学初中的学区划分如何查询?

  多年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地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中小学建设标准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按照国家、省定标准,依法落实标准化学校建设,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工作实施细则,细化学区划分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家长可到各区教育局或区政府网站具体查询(学区公示网址:中山区www.dlzs.gov.cn;西岗区www.dlxg.gov.cn;甘井子区www.dlgjz.gov.cn;高新园区www.dlhitech.gov.cn)

  四、小学没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初中如何回到“学区内”初中学校?

  在各位家长收到这封信之前,各小学已经根据各区学区划分方案和学生家长的“居住证明”、户口簿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等情况对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进行了学区认定,认定结果通知书将下发给各位家长。如果家长认可学校的认定结果,请您在通知书上签字,并将签完字的通知书交给班主任老师;如果家长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您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与学校教导处联系,并做进一步的说明,学校将根据家长提供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再认定。

  对于一些小学期间没在“学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为了让他们在将来初中升高中时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请家长在 2020年6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为学生办理回“学区内”小学的转学手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六归口”。为了方便家长,我市从2019年开始实行一站式服务,家长只需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到归入小学(学区内小学,以下同)去办理,通过学籍系统实现转学手续的“一网通办”。市内五区和其他县区之间的毕业年级转学也在本次“小六归口”办理范围之内。这里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在办理小六归口时要注意严格按照人员间距、戴口罩、测温等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

  办完“小六归口”转学手续后,学生可以继续在原来小学学习,小学毕业后其学籍信息“对口直升”到“学区内”初中学校,升初中时学生直接到“学区内”初中学校报到即可。如果不办理“小六归口”手续、初中不在“学区内”学校就读,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到校生”资格,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五、“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如果因购房造成住房权属证明地址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请家长在9月1日新学期开学前务必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内”初中学校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在转学手续没有办完之前,学生暂时在原住房所在“学区内”初中学校就读,待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才能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内”初中学校就读。如果没有全部办完转学手续学生就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内”初中学校就读,在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六、进入初中后,关于转学有哪些规定?

  学生进入初中后,如果因购房造成住房权属证明地址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为了使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家长须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初三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

  对于租赁房屋者,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地户籍,初中阶段不允许以租房地址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理由。

  对于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已经有两套以上住房者,初中的“学区内”学校就是“小六归口”时选定的住房权属证明(初中期间将在此居住)所在学区的学校,升入初中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两套住房之间的转学手续。例如,某家长有A、B两套房,如果“小六归口”时选择归口到A房学区学校并在A房学区学校就读初中,初中的“学区内”学校就是A房学区的学校,升入初中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A房学区学校和B房学区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到校生”资格,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对于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还有其他学区住房的大学及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初中的“学区内”学校也是办理“小六归口”时选定的学校或住房权属证明(初中期间将在此居住)所在学区的学校,升入初中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初中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例如,大学及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如果“小六归口”时选择初中在大学附属学校就读,初中“学区内”学校就是大学附属学校,如果同时还有其他学区的住房权属证明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学区发生变化的,升入初中后,就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初中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到校生”资格,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在大连第十五中学初中部就读后再转出到其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七、允许空挂学籍到另外学校就读吗?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给不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空挂学籍,也不得招收不办理转学手续的其他学校学生就读。如果学生将学籍空挂在“学区内”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将对空挂学籍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异动处理,学生即使以后再回到“学区内”学校就读,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八、小学升初中是否允许考试?

  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和义务教育的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招生入学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各小学不得为任何初中学校的违规招生进行宣传动员。因此,在这里提醒各位家长,任何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小学升初中选拔性考试都是违法违规的,家长不要盲目让孩子参加这些选拔性考试。凡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九、今年民办初中招生有哪些变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2020年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应先办理“小六归口”手续,待我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发布后,再另行通知。

  十、初中学校会对“指标到校生”进行公示吗?

  为了充分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确保“指标到校”政策公开透明,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会对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进行两次公示。公示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一种是初中学校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第一次公示从中考填报志愿前一周开始,公示所有“学区内”学生名单;第二次公示从普通高中录取公布之日第二天开始,公示所有被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指标到校生”。因此,在这里提醒各位家长,初中期间一直到第二次“指标到校生”公示没有结束之前,学生家长的“居住证明”和学生实际居住地应保持一致,以确保您的孩子可以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十一、对初中准备到外省市学校就读的学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因为国内部分城市(如北京)的初中学校有“在本校连续就读学籍满三年才享受‘指标到校’”的规定,因此,凡是在我市小学毕业后准备到这类城市读初中的学生,请学生家长一定及时告知您的孩子所毕业的小学,由学校将您孩子的电子学籍保留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小学毕业生学籍库里,并及时为学生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使您的孩子将来在这些城市能享受到相应的升学政策。

  十二、对未告知学校具体原因擅自离校的学生怎么办?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当学生学籍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无论本地还是外地户籍家长,都要在学生进入初一时填写一份《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承诺书》,向初中学校做出承诺:如果在初中阶段学生离开学校,家长要及时为孩子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如果不与学校办理任何学籍手续擅自离校的,将来出现任何问题由家长承担相应的责任。

  各位家长,以上是2020—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

  大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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