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2023年度招生入学政策

导语 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金普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向家长予以介绍,具体详见文章。

  金普新区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新区学生家长:

  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向家长予以介绍,帮助您详细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提前做好孩子的入学计划,及时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共同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我区义务教育事业均衡、和谐、健康发展。

  第一方面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一)年龄规定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其他条件

  1.户籍规定。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学生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上。新迁入户口的时间截止到学校报名结束之日止。

  2.房产规定。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产权。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国土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下同),以实际居住为准。租住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新购房的时间截止到学校报名结束之日止。

  二、招生顺序

  按照学区内①有户有房(分为先房户一致、后房户分离)②有户无房(分为“挂靠”、“有户租房”)③无户有房④无户无房顺序依次招生,额满为止。

  三、招生范围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按照《金普新区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表》规定学区和统调范围进行招生。家长可关注金普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小海娃告诉您”及各招生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四、招生办法

  根据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在《金普新区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表》中,每所学校都有明确的入学条件和学位满额后余下学生统调安排的去向学校。学校学位数大于或相当于学区内入学人数的,符合入学条件生源就近入学;学校学位数小于符合条件报名入学人数的,要采取统调入学办法,敬请家长认真阅读。

  (一)统招生源

  由学校按照各校招生条件分批次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微信或小程序预约报名方式进行,每一批次预约不分先后,规定截止时间预约关闭,不再接受预约。对预约报名者进行入学条件审核和排序,按照排序登记入学,额满为止,余下为统调生源。

  (二)统调生源

  按照对口统调安置学校名录自主选择学校,各志愿均为平行志愿,统调原则是排序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分批次按照排序和家长志愿依次统调,其中:①有户有房按购房时间先后排序和学生志愿统调到对口学校入学,购房时间相同的按户籍时间先后排序;②有户无房按落户时间先后排序和学生志愿统调到对口学校入学;③无户有房按购房时间先后排序和学生志愿统调到对口学校入学。

  五、报名需要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有户有房

  1.学生及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合同(一手房以房产部门备案或网签的购房合同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产证所标注的登记时间为准;动迁房以街道或动迁部门签订的动迁结算表和动迁上楼合同时间为准,下同)。

  (二)有户无房

  1.挂靠:(1)所挂靠的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证;(2)学生及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

  2.有户租住:(1)学生及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3)本市非本区户籍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实际居住。

  (三)无户有房

  1.学生及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四)无户无房

  1.学生及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外省市随迁子女需同时持该区域内有效的《辽宁省居住证》或《大连市居住证》(大连地区户籍的除外);

  3.本市非本区户籍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实际居住;

  4.《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特别提示:以上需提交材料以各招生学校实际通知为准。

  六、报名地点

  (一)统招生源

  所属学区学校报名,村小学(教学点)到居住所在地的中心小学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学校通知)。

  (二)统调生源

  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调到对口学校入学。其中:红梅小学、松林小学、童牛岭小学、青松小学、星河小学、春和小学、红旗小学、实验小学、治平小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生源须直接到对口统调B类学校报名登记。

  七、报名及证件审核

  7月3日-7月10日期间完成。采取学校报名预约、按号初审,证件审核小组复审,按批次确认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要求

  1.学校将采取微信或小程序预约的方式组织报名,每一批次预约不分先后,规定截止时间预约关闭。为避免人员聚集,学校会根据预约人数情况合理安排家长到校提交报名材料和登记时间,预约报名结束后家长不要到校门口盲目聚集。

  2.家长要根据学校公布的入校登记时间合理安排来校时间,不要提早到校排队,等待期间要自觉遵守秩序、在指定区域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不得随意走动。

  (二)证件审核

  各小学负责收取、保管报名新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并进行初审;区证件审核小组负责证件复审。家长提供的证件一定要真实有效,如果提供虚假证件将取消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八、转学安排

  小学各年级转入的学生,按照以下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一)学区内有户有房(含挂靠)学生,原则上安排在学区内学校,如学区内学校学位已满,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二)学区内无户有房的学生,如学区内学校学位已满,区域统筹。

  (三)学区内租房(无自有住房)的学生,区域统筹。

  (四)同一家庭多孩子女若需同校就读,在符合该校入学条件的基础上如有空余学位时可以优先安排转入。

  (五)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六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第二方面

  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小六归口)。

  二、招生程序

  1.小六毕业学校初审。由各小学按家长提交证件进行初步认定。家长提交的材料要求同小学一年级。

  2.区招生工作小组复审。对全区各小学毕业生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3.教育主管部门对同一学校入学生源进行各批次排序,在各学校招生计划内按排序依次认定统招生源,额满为止。

  4.对统调生源按照对口统调学校名录自主选择学校,均为平行志愿,统调原则是排序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分批次按照排序和家长志愿依次统调,其中:①有户有房按购房时间先后排序和学生志愿统调到对口学校入学,购房时间相同的按户籍时间先后顺序;②有户无房按落户时间先后排序和学生志愿统调到对口学校入学;③无户有房按购房时间先后排序和学生志愿统调到对口学校入学,额满为止。

  三、初中阶段学生转学工作

  (一)在金普新区范围内转学

  在小升初学区认定前已经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以小升初时家长提交的住房材料为依据。原则上初中阶段本区域内学校之间不转学,确因新买住房涉及跨区域上学要求转学的(跨区域转学是指: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普湾地区四个区域间转学),将统筹安排住房周边有空余学位学校,可以在就读学校享受指标生待遇。后转入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进行阳光分班,初中一年级第一学期、初三年级不办理转学。

  (二)外省市符合条件转学

  执行《金普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调整方案》有关规定。

  第三方面

  重 点 问 题 说 明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是否有要求?

  小学一年级入学须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学校不接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

  2.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有什么规定?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经学校核准后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延缓期满仍不能入学的,应继续提出延缓入学申请。延缓入学的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年。对身体以外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没有按时办理延缓学手续的适龄儿童在以后年度入学时如所在学校学位不足时需接受统调安排入学。

  3.适龄残疾儿童如何上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在学区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送教上门。

  4.学区内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学位已满怎么办?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目前我区所有小学、初中的班额的上限为55人,任何学校不得突破。因学位限制,对部分学校超出学额部分学生统调到学区学校周边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金普新区2023年小学统调对口学校名单表

  (可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特别提示: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新生需接受统调安排入学。

  

  金普新区2023年初中统调对口学校名单表

  (可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5.凭公寓房(住宅用途类)入学的购房时间有何规定?

  根据《金普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调整方案》有关规定,2023年凭公寓房入学的购房时间限定为满二年及以上(截至时间为入学当年的8月31日,以正式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2024年及以后入学购买时间须满三年及以上。

  特别提示:希望各位家长朋友能了解政策,提前准备入学条件,避免影响孩子入学。

  6.2023年新生入学有效证件时间计算怎么确定?

  《金普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调整方案》中有关公寓房、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规定截至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7.招生批次中有户无房如何界定?

  有户无房分为两类:①为“挂靠”,即新区户籍在所挂靠的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所属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时,可以安排入学。学校学位不足时,由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出具户籍及无房证明);②为“有户租房”,即新区户籍租住,租住地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安排入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出具户籍及无房证明),学位不足时,由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入学。上述按照先挂靠后租房以落户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8.哪些学校可以接收无户无房外来随迁子女入学?

  对希望在我区就读的外来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到以下公办学校入学就读:

  小学接收学校(29所):中长小学(如有空余学位)、阳光小学(如有空余学位)、龙王小学、九里小学(红塔小学)、杨家小学、124中学(小学部)、吴家小学、马家小学、民和小学、港西小学(如有空余学位)、临港小学、东居小学、金港学校(小学部)、董家沟小学、金石滩实验学校城子分校、得胜小学、杏树中心小学、登沙河中心小学、华家小学、向应小学、七顶山小学、大魏家中心小学、二十里堡中心小学、青云湖学校(小学部)、三十里堡中心小学、石河小学、炮台第一中心小学、炮台第二中心小学、复州湾中心小学。

  初中接收学校(20所):109中学(如有空余学位)、118中学(如有空余学位)、122中学(如有空余学位)、124中学(如有空余学位)、开发区三中(如有空余学位)、开发区五中(如有空余学位)、金港学校(初中部)、青云湖学校(初中部)、106中学、107中学、110中学、向应中学、121中学、123中学、111中学、113中学、125中学、复州湾中学、炮台一中、炮台二中。

  9.什么样的住房可以作为登记入学条件?

  按照义务教育学区划分规定,学区划分是以设计用途为“住宅”性质的房屋为依据,设计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非住宅性质的房产、期房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10.逾期交房及逾期办证项目所涉子女入学问题如何规定?

  按照新区住建局提供的2023年逾期交房及逾期办证项目目录,为妥善解决该楼盘住户子女入学问题,经批准实行分类管理、差异化入学原则。将该部分生源视同具备合规条件比照同等条件生源降低梯次执行。

  一类是实际入住:新区户籍的排在本学区房户一致之后房户分离之前,按照购房合同网签时间排序;非新区户籍的排在本学区有户无房之后按购房合同网签时间排序。

  二类没有交付入住:排在无户有房批次之后,按购房合同网签时间排序。

  新区住建局提供逾期交房具体楼盘如下:金马时代中心、金领地项目、润德山海公园、自由向、融创海逸长洲三期及四期、雯霆华苑、北山海景、中交金海湾[海岸东方E区,海岸东方C区,海岸东方B、D、F区(又称东方湾)]、光中街道天鸿展视界一期二标段15#及22#楼、天鸿1.7英里二期、君临天下、董家沟富力东堤湾畔、绿地国际生态城(香树花城B区)、佳兆业悦璟、融创海逸长洲五期、金科九禧、金科集美郡、金科春暖花开。

  购房者需持房屋网签备案合同(或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信息《查房结果》)、购房发票代替房屋产权证。

  11.对学位紧张学校的在校生住房及户籍每年如何跟踪复核?

  新生入学后一直到毕业期间,每年对在校学生住房和户籍对照入学时登记的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如住房变更为非本学区将予以调整。

  12.当年新生入学信息以什么为准?

  当年新生入学应以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在官方媒体(媒介)公开发布通知为准,除此以外均为无效信息。希望家长朋友不听信传言、不盲目跟风,按照正式公开发布的入学通知合理安排孩子就学计划。

  13.小学、初中学生如何进行阳光分班?

  所谓阳光分班就是以学生数据打乱、班级分配随机、男女生比例平均、数据加密存储为主要原则,软件直接生成,实现分班工作的自动化、公开化操作。教育主管部门现场组织新任的小一、初一班主任当众抽签。抽签分成两轮,第一轮抽取抓阄序号,第二轮按照抓阄序号抽取学生名册序号,确定任教学生,校长签字确认。学生名册由班主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各执一份。分班结果在各校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4.明年及以后年度学区是否会有调整?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的指导意见》(大教发〔2019〕8号),学区划分总体坚持保障基本、就近入学、科学划分、相对稳定的原则。

  但学区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所学校现有办学规模不能满足居住区域内学生入学需求的情况下,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选择另一所学校划定学区。新建的住宅项目在就近学校生源已达到完全饱和的情况下,可以划入相对就近其他学校的学区。因学校布局调整、城区改造、新建住宅项目等因素导致生源发生变化的,可以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对学区进行适当调整。希望家长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关于小学、初中学生招生入学工作,如家长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教育行政部门电话进行咨询,招生转学咨询电话:87676837、学区政策咨询电话:87692058。对学区学校招生进行咨询可拨打相应学校咨询电话,各学校咨询电话及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望和责任,衷心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我们的孩子学业进步、健康快乐成长!祝每个家庭幸福安康!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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