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泉水公租房办理超过规定时间怎么办

导语 大连泉水公租房领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当日不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未在当日到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办理顺序将排在所有家庭的最后补办。

  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入住视为自动放弃

  当日办理流程申请人本人(或被委托人)领取序号卡排队等候办理(上午办理家庭8:30,下午办理家庭13:00在服务大厅门前按顺序排队);按序号卡顺序领取配租通知单;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用;签订物业合同,看房,签订入住登记及设备清单。

  另外,在办理入住手续当日未能按时领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并按序进入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办理顺序将排在当日最后;未在当日到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办理顺序将排在所有家庭的最后补办;领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当日不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所有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含补办手续)结束后,未到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1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租赁合同生效时间统一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先后顺序不影响合同生效时间。搬家时间以物业公司统一安排为准。

  A、B区公租房办理时间

  泉水A区公租房的办理时间为3月25日—4月1日,入围家庭按照大连住房保障网公示的顺序号及下表中具体办理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每天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泉水B区办理时间为3月22日—4月9日,泉水B区公租房办理相关手续时间安排见下图。其中3月22日-4月7日为办理入住时间,4月8日、4月9日为补办入住手续时间。每天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00

  泉水A区补办入住手续时间:4月1日

  泉水B区补办入住手续时间:4月7、8、9日

  》》》点击查看详细办理时间 泉水A区|泉水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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