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 如何续租

导语 公租房租赁合同到期怎么办办,怎么办理续租?如果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话,应在到期前3个月前提出申请。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继续承租该住房。《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其它终止合同的情况

  (一)新就业职工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自申请之日起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

  3、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

  (二)城市无房家庭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2、有稳定的收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市内四区退休的人员。

  3、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

  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年满35周岁。

  (三)按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符合大连市《廉租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家庭资产应符合下列标准:

  1、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

  2、家庭人口为2人的,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22万元;

  3、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除房屋外其他单项资产不得超过家庭总资产标准的80%。

  (四)申请公共租赁房的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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