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拖拉机农机定期检验要求

导语 根据道路交通法和农机管理条例,拖拉机农机用户需定期到有关部门办理检验,申办材料和具体流程请查看下文。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第17条。

  服务对象:拖拉机农机(具)业户

  申报材料

  1、拖拉机农机(具)行驶证;

  2、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拖拉机农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事程序

  1、填写拖拉机农机(具) 定期检验表;

  2、检验;

  3、粘贴检验标识

  办理时限:即办

  许可(审批) 形式:检验标识

  检验收费:拖拉机(三轮、四轮车)每台/次20元;手扶拖拉机台/次5元,迟一个月加收10%;

  收费依据

  辽农机(办)字[1998]39号、[199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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