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办理材料

导语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以下大连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持证单独申请签注免交回执;因出入境证件照片对有关数据要求严格,且为保护申请人个人信息安全需对照片进行加密处理,故制证照片须经省公安厅证件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加密。证件照片可在我处或辽宁公安出入境政务网列出的具备拍摄出入境证件照片条件的照相馆采集。)

  3、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交),并提交复印件1份;

  4、赴港逗留人员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提交复印件;

  5、赴澳门就学人员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6、赴澳门就业人员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动预报名单》或澳门社会文化司或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随行家属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7、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的:

  ①在香港人员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在澳门就学人员交验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在澳门就业人员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澳门社会文化司或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

  ④在澳门人员随行家属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8、未满16周岁儿童办理证件,应由监护人或委托人(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父母知晓的情况下办理出入境证件,故委托人一般应为直系亲属)陪同办理,也可由上述两类人员代为办理,并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和相应的亲属及父母婚姻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离异的提交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亲属关系公证书、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9、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由委托人代办,代办人提交本人身份证件;

  10、国家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11、户口由外省迁入大连不满5年的,需进行异地核查,核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请此类申请人安排好行程。

  想了解更多的电子港澳通行证的办理信息,请阅读: 大连电子港澳通行证办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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