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的怎么办

导语 大连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其中以租赁补贴为主的方式。如果有些朋友在外面租房,但是未按照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那该怎么办?

  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的怎么办

  答:列入大连廉租房实物配租计划的申请人自领取《廉租住房配租通知单》30日内,应持《廉租住房配租通知单》、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与管房单位签订《大连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办理地点

  大连市金州新区土地房屋局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金马路207号

  电话:0411-87630613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2号

  电话:0411-82636992

  大连市各区县市房管局联系方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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