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收养领养孤儿办理流程

导语 收养又称抱养、领养,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那么大连市孤儿收养领养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本地宝为你解答。

  收养查找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

  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或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

  大连市民政局

  地址: 万岁街150号

  电话:(0411)84315000

  庄河市民政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延安路

  电话:(0411)89870977

  普兰店市民政局

  地址:中心路三段88号

  电话:0411-83117707, 83113013

  瓦房店市民政局

  地址:世纪广场1号

  电话:(0411)85616718

  更多关于大连收养孤儿孩子的收养条件材料流程、以及送养人的送养材料等相关信息,推荐阅读【大连收养领养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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