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

导语 大连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是多少?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大连本地宝。

  起付标准(不含精神病患者和转诊异地住院):

  三级医院(含所属专科医院)850元,二级医院(含专科医院)500元,一级医院(含治疗型家庭病床)300元。医疗机构等级以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为准。

  个人负担的比例

  :三级医院(含所属专科医院)为15%,二级医院(含专科医院)为12%,一级医院(含治疗型家庭病床)为10%;退休人员减半。

  特殊情况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精神病患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10%;退休人员减半。

  (二)重症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治疗,个人负担12%;退休人员减半;住院期间做透析治疗,按住院治疗的规定承担费用,

  (三)转诊异地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医疗费个人负担30%;退休人员减半,

  (四)出差或探亲,因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按转诊异地住院治疗标准支付,凭有关诊疗凭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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