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养子女户口登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导语 大连公民个人私自收养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小孩户口是怎么登记的?大连本地宝小编为您收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及2008年9月5日之后个人私自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办理材料

  养子女户口登记(福利机构收养):

  1、弃婴、儿童基本情况说明;

  2、《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3、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并签订的《代养协议书》。

  办理流程

  福利机构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福利机构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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