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二手房夫妻过户注意事项

导语 大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大连二手房夫妻过户注意事项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大连二手房夫妻过户注意事项:

  1、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办理市内四区(不含高新园区)房地产登记。

  2、此类登记必须是在现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进行变更。应先核对结婚证上填写的夫妻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明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正后再办理房屋登记。

  3、结婚证上记录的是曾用名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两个姓名为同一人的证明。

  4、结婚证上记录的身份证号变更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两个身份证号为同一人的证明。

  5、房屋应为当前婚内取得或产权人单独所有。

  6、户口簿不能代替结婚证。

  7、夫妻双方一方不能到场的,需要到公证处做授权委托公证书,由受托人代为办理。

  8、房屋为抵押状态的,应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后才能办理。

  9、房屋有查封限制的,需解除查封限制后才能办理。

  10、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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