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二手房赠与过户注意事项

导语 大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大连二手房赠与过户注意事项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大连二手房赠与过户注意事项:

  1、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办理市内四区(不含高新园区)房地产登记。

  2、赠与及接受赠与合同均须经过公证处公证。

  3、赠与转移登记需要先缴纳契税。

  4、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其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代为办理。无法提供所需证件原件的,需提交公证处出具的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

  5、房屋有抵押、查封等限制的,不能办理赠与过户登记。

  6、房屋的权属有争议的,不能办理赠与转移登记。

  7、外籍人士(含港、澳、台)办理,请做具体咨询。

  8、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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