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汇缴

导语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大连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大连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二)住房公积金汇缴:

  申请条件:

  (1)单位按月将公积金存入或从预缴账户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行为。

  (2)单位应当自注册的每月发薪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当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1、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

  2、支票或现金(预缴转汇缴不需要)。

  申请流程:

  1、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站下载),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中心柜员打印结算票据,交由单位经办人到营业大厅内指定银行窗口办理存款(预缴转汇缴不需要到银行窗口办理存款)。

  3、银行据实办理收款,《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由银行柜员盖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

  办理时限及费用:现金当天入账。支票正常入账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1)职工缴存基数若低于上年社平工资60%,在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属办事处办理。

  (2)职工缴存基数若超过上年社平工资60%,在任一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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