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地人护照、来往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

导语 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在大连常驻的非大连户籍居民的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等的申请。外地户口在大连办理的条件、材料、流程具体参看下文。

  以下是受理范围及可申请证件:

  1、大连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2、在大连市就学和就业但非本市户籍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3、在连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60周岁(含)以上老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4、在连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外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我局提交换发、补发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

  按照受理范围分别所需材料:

  1、大连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申请护照:身份证、户口本、本市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大连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申请护照: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且父母双方陪同到场办理;

  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按原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在大连市就学和就业但非本市户籍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申请普通护照: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就业人员提交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保险证明(需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一次性缴纳满一年以上的不得认可),就学人员提交国家全日制本专科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及学生证,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连满6个月以上暂住证明,未满十六周岁儿童办理护照需父母双方陪同儿童到场办理;

  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按原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在连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60周岁(含)以上老人在连申请普通护照: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连满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明;

  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按原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在连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外省户籍居民,可在我局提交换发、补发护照申请:身份证、户口簿、需换(补)发护照等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连满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明;

  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按原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

  办公地址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时30分至16时30分(中午不休息),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大连市各市县出入境管理部门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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