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慢病2018年度新增人员检诊所需材料

导语 2018年度的大连医保慢病职工医保慢病新增人员检诊工作将于9月18日开启,职工医保慢病新增人员检诊需提供材什么料?详情请参看下文。

  大连2018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将于2017年9月18日启动。

  今年慢病检诊人员范围包括: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

  慢病检诊人员范围不包括: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检诊需提供材料如下:

  1.携带证件: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医保证。

  2.填写认定表:准确填写姓名、保号、申请病种,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

  3.提供病历资料:提供既往在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可作为检 诊认定参考依据的病历材料要求必须是原件或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的复印件;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住院材料要包括出院记录以及住院时与确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等。

  特殊情况人员安排

  瘫痪在床或在医院住院无法行动的患者可由家属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医保证及既往住院的出院小结及慢性病相关的检查、化验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医院印章)到医院申请另行安排检诊。

  各区市县居住大连市内或大连市内居住各区市县可就近参检。

  大连市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必须回本市指定的检诊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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