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指南
导语 为进一步做好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市人社局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为大连见习单位提供更多的补贴。
就业见习是由政府组织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政府认定的见习单位中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
申报条件:
(一)见习单位:
(1)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能够提供具有见习岗位
(二)高校毕业生: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持有持《就业创业证》
申请流程:
(一)见习单位
(1)向单位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见习单位资质
(2)填写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3)签订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二)高校毕业生
(1)登录“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实名注册
(2)选择已发布的见习岗位
(3)经岗位发布单位审核同意
(4)履行相关手续后即可上岗
办理地点:
大连市及各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 |
| 中山区杏林街62号82745253 | ||
西岗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588号83625421 | ||||||
沙河口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9号84600470 | ||||||
甘井子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19号84202799 | ||||||
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 旅顺口区长江路 |
| 金州新区金马路 |
| 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7180635 |
瓦房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 普兰店市世纪路中段 |
|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 |
| 长海县华鹏大厦89882757 |
长兴岛经济区人才服务中心 |
| 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39183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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