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应届毕业生落户指南

导语 大连市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落户大连,具体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详细内容查看下文

申办条件:

  一.用人(用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注册,注册地属我市新区的,只能在新区办理落户。

  二.被我市各机关、参公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毕业生,须工作满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已完成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后,方可申请落户。

  三.在我市自主创业的毕业生,须经营满一年后,方可申请落户。

  四.户籍地址是我市新区、新市区农业户口的毕业生,可按照引进人才落户规定办理。新市区非农业人口毕业生按市内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办理。

  五.办理毕业生落户时,户口在校的可不出具未婚证明;户口在家或已就业迁出落户的需提供由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六.已过择业期但户口仍在校或手持《户口迁移证》、《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的毕业生,须将户口落回生源地之后按照工作调动的手续办理落户。

  申办材料:

  (1)报到证(在校办理)

  (2)《就业协议》或与工作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年限的《劳动合同》

  (3)《落户地址确认单》或《同意落户意见书》

  (4)直系亲属的户口簿或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

  申办步骤:

  (1)落实拟落户地址及派出所毕业生可选择落报单位集体户口;

  落报市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需要先办理《人事代理手册》;

  拟落户亲友家中,需亲友及亲友家户籍所属派出所出具《同意落户意见书》;

  拟落户本人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需合法固定住所所属派出所出具《落户地址确认单》;

此项内容是否准确决定最终落户能否成功,如有问题可与拟落户派出所沟通解决。

(2)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平台”并请仔细阅读相关落户资料。(3)预审通过后,按人口结构办审核意见办理落户。

  申办地址: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申办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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