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连异地安置人员医保政策热点解读

导语 关于异地安置人员的医保政策很多小伙伴读完不太了解,比如异地安置人员怎么提取医保卡内个人账户?异地安置人员慢性病医疗费怎么报销?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政策热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如何申请异地安置?

  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退休后异地(大陆境内)定居一年以上的,每年12月份由本人退休关系所在单位或街道在参保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申报异地安置(同时封锁医保卡)。

  申报时需提供异地一年以上暂/居住证(或异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表格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单位或街道公章),选择当地一所具备住院资质的医保定点公立医院作为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享受市内同等医疗报销待遇。次年1月1日起生效。

  二、异地安置人员住院怎么报销?

  住院当年由单位或街道持异地安置人员定点住院病志(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高值耗材条形码粘贴单、体内植入一次性产品型号规格及生产厂家、检查单、医嘱单,加盖病案专用章)、门诊放疗病志(指放射治疗的)、住院收据及明细原件(未支付其他社会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原始收据)、医保卡(或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异地就医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每个月1-20号工作日办理)。

  如确因病情需要由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单或因突发急诊急救就近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另需提供转诊转院单或急诊急救病志。

  三、异地安置人员怎么提取医保卡内个人账户?

  每年6月或12月(1-20日)单位或街道专管员持《辽宁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和异地安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依次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管理窗口(即个人账户窗口)、结算窗口和财务窗口,提取个人账户(退休职工每月划拨=基数×6%)并返还本人。

  四、异地安置人员门诊统筹是什么?

  异地安置人员在选定的异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的,可在次年1月1-20号工作日,由单位或街道持门诊收据及明细原件(未支付其他社会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原始收据)、门诊病志、医保卡(或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异地就医窗口办理报销。符合辽宁省和大连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30%支付,每季度最高支付限额180元。如进行浅表肿物切除术、乳腺肿物切除术、翼状胬肉切除术、睑内翻矫正术、外耳道良性肿物切除术、诊断性刮宫术,宫颈息肉切除术和包皮环切术的,按门诊手术病种限额待遇支付。

  五、异地安置人员慢性病医疗费怎么报销?

  已经认定并享受慢性病待遇的异地安置人员,在选定的异地定点医院门诊诊治慢性病病种的,可在次年1月1-20号工作日,由单位或街道持慢性病门诊收据及费用明细原件(未支付其他社会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原始收据)、处方、慢性病医疗手册、门诊病志及医保卡(或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补助管理窗口办理报销。符合辽宁省和大连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相应病种待遇支付。

  六、异地安置人员临时回连突发疾病住院怎么办?

  可即时向参保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申请临时解锁并持卡住院,出院结算后及时到医保中心恢复。

  七、异地安置人员返回大连定居医保怎么办?

  退休人员异地安置一年后,如果返回大连市定居,办理异地医疗费报销后,需向参保地医保管理中心异地就医窗口提出解除异地安置的书面申请(单位或街道加盖印章),审批通过的为其办理医保卡解封手续。医保卡解封后,退休人员可以持卡在大连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八、怎么变更异地安置定点医院?

  每年12月份,向参保地医保管理中心异地就医窗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加盖单位或街道印章)。

  九、异地就医规定有哪些?

  1、实名制住院,将身份证信息在住院处备案;2、出入院标准、住院治疗及待遇支付均遵循合理原则;3、出院带药:延续住院治疗病种的口服药物(片剂、颗粒和胶囊)按医嘱报销15天剂量,中草药、外用药、注射液、针剂和出院后治疗项目均不予报销。

  十、不予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1、门、急诊医疗费用(放疗门诊及抢救连续住院的除外)

  2、非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医疗费用;

  3、院前抢救和120的各项费用

  4、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材料或印章不全、身份信息不符、收费与病志记载不符等;

  5、医保卡因各种原因封锁;

  6、违反出入院标准和合理原则;

  7、两地重复参加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得重复享受两地待遇;

  8、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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