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适用房限购吗?

导语 大连经济适用房限购吗?根据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相关细则,这是整理出的解答。一起看看吧~

  解答:不限购,也不限售。但新购买的房屋办理离婚析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房屋互换后限售。(据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详见下文)

  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

  为贯彻《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现制定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一、因动迁安置、房改房、继承或遗赠、司法判决或调解、经济适用房购买完全产权等方式取得的产权住房限购,也限售。3月22日后,新购买的房屋办理离婚析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房屋互换后限售。

   二、对于3月22日前在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并已签订买卖合同,但因贷款、解押、房改房手续、不动产权证办理等原因(房改房手续、不动产权证办理已于3月22日前报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导致未能完税的,由中介机构或买卖双方于3月30日(本周五)16:30前报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楼301窗口登记备案。备案时,需提供购房人姓名及身份证明、所购买房屋产权证号(地址)、售房人姓名及身份证明,3月22日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银行出具贷款审批证明或交付定金收据或银行流水、房改房受理单等证明材料。其中,中介机构代理的需制成名单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后报送。(咨询电话:0411-83626632)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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