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导语 大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大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市本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

  二、其他区域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

  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超过本市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

  (二)不超过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其中家庭是指借款人及其配偶;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共同贷款的,不超过参贷家庭的合计最高贷款额度;

  (三)不超过按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四)不超过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相应倍数确定的贷款额度;

  (五)不超过规定的贷款成数。贷款成数(即贷款金额占所购房屋、抵押房屋价值的比例)根据购房类型的不同及家庭住房贷款情况分别确定;

  (六)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购房需要时,可以申请部分商业性贷款,但合计贷款金额不能超过规定的贷款成数。

  借款人调整自住住房时,待原贷款还清后,可再次贷款,但累计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单人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还清后再贷款时间间隔应符合公积金中心的规定。

  贷款最长期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期限与主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规定年龄,抵押房屋房龄加申请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

  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利率。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利率按合同利率执行。借款人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收罚息。

  借款合同签订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导致每期还款金额变更的,公积金中心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凭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公积金中心网站、微信、APP、自助设备等外部服务设备及各营业大厅查询、打印新的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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