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导语 大连市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小编整理了贷款所需的材料清单,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大连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个人资信资料:

  (一)身份证明:查看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收取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两份。借款人为现役军人的,同时查看军官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份。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户口薄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可不再查看结婚证;户口薄不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需查看借款人结婚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两份;借款人属未婚、离婚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据实填写《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并为其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分中心及管理部据此判断其婚姻状况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三)收入证明:以公积金缴存人近24个月平均缴存基数为准核定月收入,外中心缴存职工需提供24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及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缴存不足24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期间的平均缴存基数为准核准月收入,外中心缴存职工需提供实际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及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共同申请人是公积金非缴存在职职工且能够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单的,月收入超过3000元的按3000元计,月收入低于3000元的按实际收入计;不能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单的,按甘肃省最新执行的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核定收入。

  (四)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因故无法进行现场面签,但能够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受委托人代办的,中心予以认可并收取由受委托人逐页签名并加盖指纹的公证书原件一份。

  购房资料:

  购买商品房贷款

  申报材料

  注:

  1、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必要时留存原件),

  以下以市内四区(不含高新园)所需材料为例,仅做参考(实际与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2、抵押人已婚的,夫妻双方须在抵押合同上签字;在高新园区购房的抵押人是单身的,须填写《具结保证书》。

  3、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关系材料。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贷款

  申报材料

  注:

  1、抵押人已婚的,夫妻双方须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在高新园区购房的抵押人是单身的,须填写《具结保证书》。

  2、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关系材料。

  转公积金贷款

  申报材料

  抵押人已婚的,夫妻双方须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在高新园区购房的抵押人是单身的,须填写《具结保证书》。

  异地贷款

  申报材料

  注:

  1、购买商品房贷款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要件参照商品房贷款。

  2、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关系材料 。

  3、委托银行分布: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山办事处、西岗办事处、沙河口办事处、甘井子办事处、高新园区办事处有建行、工行、交行。

  开发区办事处、金州办事处、保税区办事处、瓦房店办事处、长兴岛办事处、普兰店办事处、庄河办事处有建行、工行。

  旅顺口办事处、长海办事处有建行。

  购买房改房贷款

  申报材料

  注:

  1、抵押人已婚的,夫妻双方须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在高新园区购房的抵押人是单身的,须填写《具结保证书》。

  2、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关系材料。

  购买回迁房贷款

  申报材料

  注:

  1、抵押人已婚的,夫妻双方须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在高新园区购房的抵押人是单身的,须填写《具结保证书》。

  2、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关系材料。

  购买军产房贷款

  申报材料

  注:

  1、抵押人已婚的,夫妻双方须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在高新园区购房的抵押人是单身的,须填写《具结保证书》。

  2、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关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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