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改建租赁住房享受民用水电气暖价格办理流程

导语 近日,大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租赁住房享受民用水电气暖价格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改建租赁住房享用民用水电气暖的办理流程,具体详见文章。

  大连改建租赁住房享受民用水电气暖价格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改建企业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改建租赁住房项目享受民用水电气暖价格申请表》;

  2.改建企业与产权人(单位)就改建租赁住房项目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如抵押,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发票;

  3.改建租赁住房产权人身份证明(如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改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

  5.改建租赁住房项目房源明细;

  6.改建租赁住房项目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等相关材料;

  7.改建租赁住房项目简介。内容包括项目建筑面积、间数、租金水平、目前承租情况、承租人群类别等;

   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其中不动产权证书如抵押,可提供复印件。

  (二)现场勘察。住建部门组织两名及以上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内容包括项目房源分布情况、实际运营情况、配套情况等。

  (三)项目认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改建租赁住房项目,住建部门出具《改建租赁住房项目享受民用水电气暖价格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并形成项目档案。改建企业可凭《认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改建租赁住房享受民用水电气暖价格手续,具体价格根据改建企业实际使用性质确定。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对话框回复【改建租赁房】即可获取大连改建租赁住房享受民用水电气暖价格申请指南、申请对象、以及附件下载。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