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电动车上哪办车牌

导语 自2022年3月1日起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设置2个登记备案网点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备案,具体网点为世纪路小刀电动车登记站和南山路雅迪电动车登记站。

  问:普兰店电动车上哪办车牌?

  答:自2022年3月1日起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设置2个登记备案网点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备案,具体网点如下↓↓

  前期先启动上述两个网点,后期会根据需求逐步增加城区及各街道办事处登记网点数量,以满足广大车主就近办理需求。

  采取预约方式

  (一) 手机微信线上预约

  考虑疫情防护和业务办理秩序,避免出现登记过程人多聚集、秩序混乱、长时间等待情形,车主需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平台”,或者扫描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预约二维码,进入预约平台,点击预约备案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步骤依次:“预约备案”->”大连市” -> “预约登记”->“号牌预约登记”->“填写相关信息”-> “选择所属区县”-> “选择登记服务站及登记时间”->“提醒所带材料”。预约开放日期为2022年2月27日上午10点。

  (二) 网点线下预约

  针对不方便手机微信预约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以拨打4000411002电话进行预约咨询,还可以到自愿协助并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线下预约服务站”进行线下预约。

  登记备案需提交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登记备案需提交资料

  1、注册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

  2、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交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来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

  4、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5、遗失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提供由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补发的合格证明及经销商的证明;遗失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经销商销售发票复印件及经销商证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登记备案;

  6、核发“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缺少出厂合格证或来历凭证的,车辆所有人需当场填写车辆来历保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登记备案。

  1、提交的资料无效、涂改或与车辆不符的;

  2、车辆属非法拼装、改装或电动机号、车架号有凿改痕迹的;

  3、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结构、构造或主要技术参数,或加装其它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装置的(如加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遮阳棚、遮阳伞等);

  4、已在外地登记备案且未办理注销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保险、头盔等一体化管理,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依法办理登记、安全文明行车,驾驶人驾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和安装防盗设备。

温馨提示:微信关注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对话框发送普兰店电动车即可获取普兰店电动车登记上牌规定、上牌流程、上牌指南、上牌入口等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