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对象有哪些

导语 符合条件的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均可以申请大连市退役军人优待证。

  大连市优待证申领发放范围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本省优待证申领发放条件,不在本省优待证申领发放范围内:

  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2.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4.受过有期徒刑(不含缓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根据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安排,对不符合本省优待证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的优待证办理申请,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暂不予受理。

  相关问题:

  长期居住在国外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能否申领优待证?

  答:申请人如仍保留中国国籍,可以申请优待证;已加入外国国籍的,不可以申请。

  已成为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能否申领优待证?

  答:优待证的申领对象是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申请人如同时符合退役军人优待证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申领条件,应如何选择?

  答:退役军人优待证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均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仅名称、储存的持证人身份信息不同,卡证内置的芯片记载了持证人所符合的全部身份种类,在功能上没有区别。《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按照所符合的身份条件享受相应的优待政策。

  申请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申领退役军人优待证,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并可以同时享受针对相应身份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和服务。

  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持证人可根据个人意愿交回已领证件,换领另一种优待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退役】可获取大连退役军人优待证式样、申请地点、申请方式、享受优待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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