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灵活就业公积金和单位公积金的区别

导语 大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和单位职工公积金的区别主要在于缴存基数、贷款条件、贷款额度等方面,具体区别详见文章。

  缴存比例:

  大连灵活就业公积金:个人10%~24%

  大连单位职工公积金:个人5%~12%;单位5%~12%

  贷款条件:

  大连灵活就业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日前应在个人账户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个人自愿缴存者停缴3个月以上的,其连续缴存时间自重新缴存月起计算;个人自愿缴存账户的缴存时间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时间不累计计算。

  大连单位职工公积金: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的,不予贷款。

  贷款额度:

  大连灵活就业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个人自愿缴存者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5倍

  大连单位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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