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范围有哪些

导语 大连职工参保人员因病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均可按政策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问:职工门诊统筹制度的报销范围?

  答:参保人员因病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均可按政策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同时,为了提升制度公平性,部分原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定点供药、门诊手术、产前检查、门诊计划生育手术、急诊抢救离院等待遇并入改革后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统一实行费用保障。

  如胃肠镜等治疗项目,CT、彩超、核磁共振等在门诊的检查项目,或因高血压、糖尿病、发烧、感冒、胃痛等在门诊就医时医师所开具的医保药品都属于报销范围。

  大连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级别越低,起付标准越低,患者个人承担的费用越少。各级医院的年度累计起付标准分别为: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600元,其他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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