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补贴标准及对象

导语 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网签备案成交额的3%给予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购房人缴纳的契税总额。

  大连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补贴标准及对象: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网签备案成交额的3%给予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购房人缴纳的契税总额。

  6月15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房稳办〔2023〕2号),《通知》明确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可享受总房款3%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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