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统筹支付标准

导语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在住院时根据医院的级别不同所报销的比例和起付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支付标准

医院级别 大连+异地安置住院 异地转诊/临时外出住院
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未成年 成年人 未成年 成年人 未成年 成年人 未成年 成年人
特殊三级 300 1200/850 75% 65% 750 1500 70% 55%
其他三级 300 600 75% 70% 750 1500 70% 60%
二级 200 500 85% 80% 500 1250 75% 70%
一级 100 300 90% 85% 250 750 80% 75%
基层 100 100 95% 90% / / / /

  说明:我市现行政策起付标准为1200元的医院包括: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

  居民医保政策咨询

  缴费相关业务咨询,请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参保、待遇享受等相关政策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

经办机构名称 电话
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83709222
中山区办事处 82745302
西岗区办事处 83697016
沙河口区办事处 84548926
甘井子区办事处 86607616
高新园区办事处 84820900
旅顺口区办事处 81616290
普兰店区办事处 83168695
长兴岛经济区办事处 85283021
金普新区(金州区)办事处 65891688
长海办事处 89889617
瓦房店办事处 85687806
庄河办事处 8972568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大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共济政策解读、居民医保缴费入口、报销待遇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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