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的门槛费是怎么累计的?

导语 大连职工医保的起付线标准根据所就医的医院不同,标准也有所不同,起付标准的计算方法请见正文。

  大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的门槛费是怎么累计的?

  答: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各级医院多次就诊,不是每次都需要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而是多次累计计算,医保系统会自动记录,累计达到对应级别医院年度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医保就会开始报销。

  以职工参保人老张本年度门诊就医举例来说:

  ① 老张在一级医院首次就诊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100元,未超过起付标准,全部由个人自负;

  ② 老张第二次又在一级医院就诊发生医疗费用200元,第二次就诊时已达到一级医院年度起付标准200元(第一次100元+第二次100元),第二次在一级医院就诊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100元费用按照70%(在职人员标准)报销70元;

  ③ 老张第三次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发生医疗费用1500元,个人需要继续负担医疗费用至该医院起付标准600元(第一次和第二次合计200元+第三次400元),超过该院起付标准以上医疗费用为1100元(1500元-400元),按照50%(在职人员标准)报销550元;

  ④ 老张第四次在任何一所定点医疗机构内就诊时,均不需要再负担起付标准费用,直接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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