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生儿买医保后门诊报销吗?

导语 大连新生儿医保自享受医保待遇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就可享受相关政策。

  大连新生儿买医保后门诊报销吗?

  答:可以,新生儿自享受医保待遇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实行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

  报销政策:在特殊三级(包括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下同)、其他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按规定不评定级别的医疗机构按照一级医院标准执行)及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350元、250元、150元;

  超过上述起付标准以上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0%、50%、55%、60%。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对话框回复【新生儿医保】即可获取大连新生儿医保缴费入口、缴费标准、享受待遇标准、报销比例等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