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使用异地住院报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导语 在大连参保的职工或居民均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但在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时有以下事项要注意,具体请见正文

  大连使用异地住院报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异地住院联网结算的按照就医地目录规定。现金垫付报销的按照参保地目录政策:

  1、实名制住院病情真实。

  2、出入院标准、住院治疗及待遇支付均遵循合理原则。

  3、出院带药:符合病种住院治疗的口服药物按医嘱报销15天用量,外用中草药(包)、注射液、针剂和出院后诊疗项目等均不予报销。

  4、急性中枢性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治疗后的康复治疗期为6个月(其它疾病为3个月),逾期康复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不予报销的情况:

  1、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异地安置除外)。

  2、非定点医院医疗费用。

  3 、院前救护车的各项费用。

  4、医保卡因欠费、毕业销户或补缴待遇审核期等原因封锁。

  5、收据、明细不真实、住院病案身份信息不符、材料不全或未加盖有效印章。

  6、违反出入院标准和合理原则。

  7、与病案记录和医嘱不符或与申报病种治疗无关的收费项目。

  8、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和项目(如整形修复、工伤、第三方责任、辅助生殖、违法违规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大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微信对话框回复【异地】可获取大连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报销指南等实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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