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7日,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文件第十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文件公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简称全面两孩政策。
根据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符合本办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有护理假二十日。
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