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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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6-07-12 16:13:43
办理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3年以上;

2、年龄需满30周岁;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2、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3、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4、申请人持《大连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办理地点

大连市金州新区土地房屋局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金马路207号

电话:0411-87630613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2号

电话:0411-82636992

大连市各区县市房管局联系方式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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