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士毕业
中级:毕业后(确定)
副高级:从事中级工作2年以上
正高级:从事副高级工作5年以上
硕士毕业
助理级:毕业后(确定)
中级: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参评;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可考核确定。
副高级:从事中级工作5年以上
正高级:从事副高级工作5年以上
双学士毕业
助理级:毕业后(确定)
中级:从事助理级工作3年以上
副高级:从事中级工作5年以上
正高级:从事副高级工作5年以上
本科毕业
助理级:见习一年期满(确定)
中级:从事助理级工作4年以上
副高级:从事中级工作5年以上
正高级:从事副高级工作5年以上
大专毕业
员级:见习一年期满(确定)
助理级:任员级2年以上(确定)
中级:从事助理级工作4年以上
中专毕业
员级:见习一年期满(确定)
助理级:从事员级工作4年以上
温馨提示:职称级别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共5个级别,不同的学历有不同的评定上限。
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
【主卷】
申报人员一律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评审材料,请单位或个人到各主管部门领取,并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进行装订: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两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一份)。破格申报人员另须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一份)。
2、学历资历证件。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另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3、主要业绩成果,如获得的业务奖励证书、科研成果证书、所完成工程项目的原始材料等的复印件。
(注意:无业绩成果材料不能参评!)
4、主要论文、著作。包括论文、著作、译著、教材、技术标准或技术报告等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有刊物的封面、刊号、目录和本人论文内容)。
5、其它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2011至2013年,每年1份)、国家机关分流人员人事和工资调转手续、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等,例如参评人员专业以外的其它荣誉证书亦可。
温馨提示:主卷装订材料须为A4规格,并控制在350页纸以内。注意精简,但要体验有价值内容和本人的业绩成果。凡未装入主卷内的材料,评审量化打分时不作为有效材料。
将以下材料装入主卷材料袋内: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A4规格,贴好照片,一式三份,将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写在首页右上方);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
3、《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正常晋升人员除外);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报卷汇总表》(一式一份);
5、申报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可贴在评定表首页左上方,用于办理职称证书)。
【副卷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论文、著作、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业绩原始材料等原件均装入副卷材料袋内。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通过“大连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在本网站注册、登记(包括送省参评人员,如主任医师、高级会计师等,否则不能办理推荐手续)。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审(聘)委员会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2、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其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主管部门推荐。同时,单位负责人要将“经公示无异议”字样写在推荐表的“单位推荐意见”一栏并签字盖公章。
3、主管部门审查:各主管部门必须对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查询、检索,同时在报评材料中审核人要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区、市、县主管部门电话详见附表五。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的报评材料送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其中送省评审人员的报评材料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完备审核推荐手续后,由各业务主管部门送省。
5、下载打印答辩证:我市各专业评委会例会均按市人社局文件确定的评审例会时间召开。参评人员于例会前(一周以内)登陆大连人才网“人才评价”专栏,下载打印答辩证。答辩人员须持身份证、答辩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答辩。逾期不下载打印《答辩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和答辩机会。
1、网上申报: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6月22日
2、报送材料: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24日
3、送省评审:按省规定时间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