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相关问题解读

导语 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有什么概要内容?大连本地宝为您带来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相关解读。

  16、问 当事人应如何填写《协议书》?

  (1)、填写《协议书》,字迹要工整、项目要齐全,各执一份;

  (2)、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3)、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4)、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5)、车辆牌号一栏,如实填写,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6)、保险公司简称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

  (7)、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8)、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9)、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10)、物损情况一栏,填写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

  (11)、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12)、赔偿情况一栏,对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17、问 当事人需要办理理赔的怎么办?

  当事人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持双方有效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单(大保单)、《协议书》于24小时之内驾驶各自事故车辆共同到同一“中心”办理理赔事宜。

  18、问 无责方当事人不要求赔偿的,如何处理?

  对于无责方当事人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无责方也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自己的有效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单(大保单),与另一方当事人共同办理理赔事宜。

  19、问 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已填写《协议书》并约定共同前往“中心”处理,如一方无故不到“中心”或者拖延赔偿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如何办?

  在撤离现场后,一方当事人不到共同约定的“中心”,事故发生24小时后,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协议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问 对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对其进行处罚?

  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记12分。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