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企业单位申报税务登记指南
导语 在大连市企业单位要申请纳税登记需要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详情请查看下文。
申请单位:
(1)单位纳税人
(2)合伙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
(4)有限责任公司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办理材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实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供2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改组改制企业还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非正常纳税人申报转办单位纳税人登记的提供《临时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及副本。
(9)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提供: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办理时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基本流程:
办理地点: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