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防疫指挥部关于启用“大连健康码”的通告

导语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和《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精神,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期间“返工返岗”形势,落实人员分区分级管控要求,为方便广大市民和外地来连人员出行,大连市于2020年3月1日启用“大连健康码”。

  大连市防疫指挥部关于启用“大连健康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和《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精神,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期间“返工返岗”形势,落实人员分区分级管控要求,为方便广大市民和外地来连人员出行,大连市于2020年3月1日启用“大连健康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实行“大连健康码”一码通行

  (一)适用对象

  大连市民及外地来连人员(暂不包含外籍人员)。

  (二)申领方式

  申领者通过下载“市民云”抗疫防控专版App注册使用,点击“大连健康码”服务,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提出大连健康码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专属的三色二维码——“大连健康码”,作为个人在大连域内通行的电子凭证。填报虚假信息或冒用他人信息申报,一经发现,将记入个人信用记录;造成重大影响者,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凭码通行

  全市实行凭“大连健康码”亮码或扫码通行。

  各居民小区、复产复工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交通、大型商超、酒店、金融网点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场所,应安排专人负责“人码合一”核检,可按“亮码或扫码+测量体温并进行分类处置”进行使用。

  二、有关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按所属职责和具体管理要求,落实“大连健康码”使用。全市各有关管理人员应首先完成市民云抗疫防控专版App安装,掌握扫码登记流程,熟练操作应用系统。

  2.全市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大连健康码”标识及申领操作指南。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依托各类媒体渠道发布“大连健康码”申领使用指南,并组织人员培训和信息填报,推广使用“大连健康码”。

  3.对无法自行使用App申请“大连健康码”的老人、儿童等可由其家属或监护人负责出示自己的“大连健康码”,也可通过原管理方式出行。其他特殊人员由管理机构采取其他出入凭证方式。

  4.“大连健康码”在大连市域范围内通用,对于符合要求的,各村(社区)、小区、卡点、重点场所等必须予以通行。

  “大连健康码”上线后,将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市民诉求不断进行功能升级,扩展使用范围。希望广大市民和外地来连人员积极支持配合,不明之处,请拨“12345”或“88900000”服务热线咨询。

  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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