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8月10日起恢复部分医疗服务
导语 根据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有序恢复医疗服务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为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现对门诊工作进行以下调整。
尊敬的患者/家属
根据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有序恢复医疗服务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为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现对门诊工作进行以下调整。
01
自8月10日起,除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专家诊和普通门诊外,其他专家诊和普通门诊全部恢复正常诊疗工作。实行全预约管理,患者就诊当日须经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诊室,未提前预约患者谢绝进入门诊。
02
除急诊和限期手术外,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中医针灸、胃肠镜检查、肺功能检查、支气管镜检查等专科诊疗和处置继续暂停服务。
03
医院住院服务仍以急危重症、限期治疗及必须住院的患者收治为主。严格陪护管理,禁止探视。患者及陪护在院内须始终保持佩戴口罩,不允许随意走动、集聚及出入楼宇。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医患共同携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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