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共有产权房居民经济核对授权书填写规范

导语 “居民经济核对授权书”必须以“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服务系统”的“文件下载”菜单中的模板作为标准,并按要求填写并签字、捺印后进行上传。

  为了更好的帮助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用户完成申报工作,国房集团针对近期申购系统中出现较多的填写不规范、不正确的现象进行了梳理。其中“居民经济核对授权书”、“户籍地址”、“户籍地房证”等三项填报错误率较高,现予规范明确:

  一、根据相关规定,共有产权住房申购人必须填写“居民经济核对授权书”。

  二、因申购人填报“居民经济核对授权书”时信息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签字、捺印,导致民政部门不能正确的对申购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核对时,将丧失本次申购资格,并按申购人申报不实,瞒报、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进行处理。

  三、填报具体规范:

  1.“居民经济核对授权书”必须以“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服务系统”的“文件下载”菜单中的模板作为标准,并按要求填写并签字、捺印后进行上传。

  2.“授权人信息填写栏”必须填写申报系统中要求填报的家庭所有成员(含申报本人)。

  3.家庭成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填写以下授权信息,并按要求在“监护人信息填写栏”填写监护人基本信息。

(“居民经济核对授权书”填写示范)

  四、申购人填报的户籍地址,必须与户口簿信息一致。户口簿变更的应同时提交“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前期未提交的,须在异议处理期进行补交。未及时补交的将丧失本次申购资格。上传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与填报的户籍地址一致。

  五、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籍地房产证;户籍空挂的需提交《户籍空挂说明》;非集体户口和非户籍空挂的,必须上传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证相关信息。

  六、有关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公告、公示将在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服务系统、国房经营集团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对话框回复【共有产权】就可获取大连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材料入口、操作图解、房源信息、摇号名单、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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