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共有产权房公积金贷款比例

导语 计算大连首套共有产权房贷款额度时,购房人首次购买共有产权份额时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首次购买份额所对应房款额的30%,购房人增持产权份额时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每次增持份额所对应房款额的30%,但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自筹资金比例可降至20%。

  大连共有产权房公积金贷款比例

  计算大连首套共有产权房贷款额度时,购房人首次购买共有产权份额时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首次购买份额所对应房款额的30%,购房人增持产权份额时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每次增持份额所对应房款额的30%,但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自筹资金比例可降至20%。

  二套房贷款的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60%,利率上浮1.1倍。

  三套房贷款不予受理。

  发生腾退、退回等情形,专营机构回购共有产权住房的,专营机构应将退回相应购房款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剩余本金、利息和罚息。

  购房人办理商业贷款的,在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且取得完全产权后,可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对话框发送【公积金】,即可查看大连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大连公积金提取指南、大连公积金办事网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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