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司法局招募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导语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传承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精神与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公益属性有机融合,丰富服务载体、创新服务内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大连市司法局现面向全市招募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具体招募公告详见文章。

  大连市司法局招募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公告

  2021年3月5日是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传承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精神与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公益属性有机融合,丰富服务载体、创新服务内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现面向全市招募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一、招募条件

  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关技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5.服从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组织的管理。

  志愿者主要分为以下类别:

  (一)公共法律服务公益类志愿者。

  自愿无偿为社会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报名:

  1.社会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曾从事法律业务的现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3.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现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以及法律专业在校学生;

  4.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专兼职调解员,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专职从事法律维权工作的人员;

  5.其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公益和法律服务的人员。

  (二)新媒体平台志愿者。

  运用新媒体技术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正能量,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报名:

  1.热爱新媒体工作,能够有效关注和识别网络热点;

  2.具备一定相关技能,协助完成法治短视频的策划、表演和采编;

  3.能够提供新媒体的宣传策划,提高关注度和知晓度;

  4.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深度用户优先。

  二、招募方式

  按照统一组织、协同配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司法局统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区市县司法局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协助开展招募、选拔和管理,适时组建志愿者队伍。

  (一)报名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填写《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发送邮箱:dl12348@126.com。联系电话:39973348。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0日。

  (二)市司法局会同区市县司法局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考核、考察、培训,确定本期志愿者人选。市司法局将为志愿者制作证书,集中登记管理,志愿服务资格作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场律师的选拔条件之一。

  (三)本次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接受单位报名,各律师事务所、高校或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等可以申请建立志愿服务站或服务支队,联系电话:83767376。

  附件:

  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注册登记表.doc

  大连市司法局

  2021年3月4日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对话框回复【志愿者】即可获取大连疫情最新志愿者招募信息!我爱大连,从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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