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为方便少数市民对是否适宜接种疫苗的咨询和认定,大连特指定部分医疗机构开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诊断证明专用诊室,满足社会需求。
问:大连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答:申请人需携带近期相关病史资料到指定医院书面填写《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认定申请》。
如果申请人所携带的病史资料能够证明申请人所患疾病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医院专家组可直接出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诊断证明;否则需申请人完善检查后由医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会诊确认申请人所患疾病是否符合禁忌症,对不符合禁忌症的申请人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病史资料不全,需进一步补充完善检查、化验的,所涉及的费用一律自理。
申请人需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既往所患疾病住院病志复印件、出院诊断书(6个月内有效);
2.化验结果(3个月内);
3.检查结果(3个月内);
4.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出具,如为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等专科疾病,请到我市相关专科医院开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对话框回复 【接种禁忌】 ,即可获取大连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开具指南、开具证明医院名单、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