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暂停部分门诊科室(11月7日)

导语 自2021年11月7日开始,以下科室门诊停诊:呼吸内科、眼科、体检、中医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儿科;以上科室急诊除外。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自2021年11月7日开始,以下科室门诊停诊:呼吸内科、眼科、体检、中医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儿科;以上科室急诊除外。

  1.自2021年10月14日以来凡是有庄河旅居史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均需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2.以下人员请到发热门诊排查:最近14天内有发热、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眼睛红、结膜炎、腹泻、嗅(味)觉减退(丧失)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冷链、码头、空港隔离酒店等从业人员;近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境不足28天的人员;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等。

  3.近期由省外非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门诊就诊人员,须持返连后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间隔24小时)方可进入院区。(庄河就诊患者参照第1条)

  4.门诊有创检查、肺功能、碳14呼气试验、胃肠镜等操作及手术治疗,口腔科就诊的患者,需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就诊。

  5.门诊实行预约制,确保一人一诊一室。就诊患者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出示本人预约凭证、辽事通健康码及动态国务院行程卡,根据预约时段提前30分钟经预检分诊进入门诊。请患者及家属务必佩戴口罩,在院内外不要聚集,保持一米间隔,并配合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温检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对话框回复【医院】即可获取大连各大医院最新就诊通知以及挂号入口和核酸检测预约入口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