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2021年第四季度紧缺人才名单公示

导语 根据《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规定,经审核我区共有50人符合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及流动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9日至25日。

  大连金普新区2021年四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及流动公示

  根据《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规定,经审核我区共有50人符合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及流动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9日至25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于工作日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于浩

  联系电话:87566050

  联系地址:金州区金马路199-2号515室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

  附件: 附件-大连市金普新区2021年四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公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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