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申请条件
1.提取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
3.距上一次提取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4.房屋坐落地应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
申请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1份;
3.房屋权属证书原件1份;
4.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原件1份;
5.翻建、大修费用发票原件1份;
6.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1份;
7.产权人为配偶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1份;
8.配偶代为提取时,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办理流程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综合窗口、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渠道办理。
提取额度&提取频次
职工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家庭提取总额度不超过房屋翻建、大修的费用总额。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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