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限购下本市居民家庭购房条件

导语 大连于2018年3月22日实施限购政策,

  限制购买区域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

  本市居民家庭划分

  (1)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拥有本市各区、市、县、先导区户籍的居民家庭

  (2)居民家庭的成员构成,是指1.购房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2.成年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的以个人 为居民家庭

  限购数量2套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中心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区(限制区)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含公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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