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4日振兴路限行最新通告

导语 此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4月20日发布的《振兴路交通管制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2018年4月25日至11月15日,振兴路将半幅封闭进行路面维修,未封闭半幅道路双向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施工期间振兴路实行交通限制措施。

  限行时间:每日6时30分至19时

  限行措施,具体为:

  (一)驶入振兴路的悬挂辽B号段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蓝色机动车号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按照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最末尾为字母的,以前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实施单日单号、双日双号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二)禁止核定载质量为5吨(含)以上货车驶入振兴路;

  (三)以下载客汽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1、巡游出租车、有明显图形或文字外观标识的网络预约出租车;

  2、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载客汽车;

  3、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工商、交通执法车辆;

  4、运钞车、殡仪馆的殡葬车等专用客车。

  二、振兴路半幅封闭施工期间,周边道路及各匝道的车辆通行以现场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三、此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4月20日发布的《振兴路交通管制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处罚标准:按违反禁令标志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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